【健康醫療網/記者曾正豪報導】你也有吃健康食品的習慣嗎?尤其受到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疫情影響,也讓市面上各類標榜調節機能與補充營養的產品日漸增多。食藥署表示,為保障消費者食用安全與權益,若業者標榜為健康食品,在上市前就得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查驗登記,且須提供科學證據佐證產品的安全性及保健功效,經審核通過取得許可證後,才可稱為健康食品。
審核通過健康食品 才能宣稱保健功效
包括調節血脂、胃腸功能改善、護肝、免疫調節、骨質保健、不易形成體脂肪、抗疲勞、輔助調整過敏體質、調節血糖、延緩衰老、牙齒保健、促進鐵吸收、輔助調節血壓等13項皆為市售的健康食品可宣稱的保健功效。食藥署強調,若未經審核通過具有上述功效之食品,不得稱為健康食品,因此民眾在購買任何健康食品時,應把握「停」、「看」、「聽」三要訣。
聽從專業人員建議 選擇適合自己的健康食品
食藥署說明,包括第一步「停」下腳步,先思考自己是否有需要以及對健康是否有實際幫助,第二步則是睜大眼「看」產品包裝,像標章及核准字號、警語、注意事項、建議攝取量等,最後則是「聽」醫師或營養師等專業人員建議,選擇對自身狀況有益的健康食品,才能真正對症下藥,達到真正保健功效。
健康食品並非藥品 必要時仍得就醫治療
此外,健康食品不是吃越多就越健康,購買後也應依照建議攝取量食用,意成分標示及相關警語,避免可能的交互作用。食藥署呼籲,健康食品仍屬於食品的一種,並不是藥品,因此並未有治療效果,民眾若有任何不適症狀出現時,必要時仍須就醫治療,避免使症狀加劇,影響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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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健康醫療網 https://www.healthnews.com.tw/readnews.php?id=518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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