遇到家暴 除了113你還要這樣做!
文/徐編
近日知名YouTuber 台南Josh剛完成離婚訴訟,成功擺脫家暴人生,許多人應該都很震驚,一個堂堂的男子漢怎麼會面臨家暴,家庭暴力有多可怕?哪些行為算家暴?碰到暴力行為怎麼辦?本文除了透過真實家暴案例喚起重視,也希望藉由家暴通報3步驟,教大家如何打家暴專線自保或救人!
什麼是家暴?
家暴英文為「Domestic Violence」,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,家暴定義是指「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、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、控制、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。」
家庭暴力最令人擔心之處,除了會直接造成受害人的傷害以及生命危險之外,家庭暴力對孩子的影響還可能包括「暴力複製」的情形,如果不能妥善處理加害人的情緒控管及暴力行為,或未能輔導或協助受害人處理家暴的創傷,家暴的受害人很可能會變成加害人,複製家暴行為,成為下一段家庭暴力成因。
一再地容忍家庭暴力,不只會讓自己及家人身處於危險之中,也可能讓自己及目睹家庭暴力的孩子受到創傷,甚至學習到以暴力處理問題,釀成更多悲劇;而加害人更不會因為受害人的容忍停止施暴,反而會變本加厲。
家暴有哪些類型?
- 身體上:如身體上的攻擊,打、捶、抓、咬、掐等等肢體暴力舉動,以及遺棄、強迫或引誘做不當的行為、性侵害等等不法侵害人身的行為。
- 精神上:精神暴力定義廣,騷擾、謾罵、恐嚇威脅、言語暴力、監控、竊聽、不實指控,甚至強迫觀看不當之內容(如暴力血腥影片、猥褻影片)等等言詞、心理或性虐待均屬精神家暴。
- 經濟上:不給配偶生活費、過度掌控家庭財務、強迫借貸、簽本票、擔任保證人等等惡意行為。
一旦發現對方有實施家庭暴力行為的可能或傾向,例如:情緒開始不穩定、說話聲音開始變大、開始摔東西、拿東西準備攻擊或已經開始實施家庭暴力,一定要撥打113或110等家庭暴力專線通報,讓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的讓專業人員或警察機關介入,確保您的安全,也能制止對方不當的行為,如果家暴情形非常嚴重,相關單位也會視情形協助處理您與小孩的安置問題。
如果發生家庭暴力事件的同時,受害人的狀況允許(例如有其他親友陪同),或在通報113或110之後,警察或相關單位人員已經到場了解及關心狀況,當事人暫時可以不必擔心人身安危的問題,可以以錄音或錄影的方式記錄對方的言行舉止以及家暴現場的狀況(如亂摔、亂丟東西的現場)。 如果有身體上的家庭暴力行為,一定要及時就醫治療,並請醫院開立案驗傷單,詳細載明受傷之情況。
對於對方的不法侵害行為,可以依照急迫程度向法院聲請緊急保護令、暫時保護令或通常保護令,避免侵害的行為再次發生,相關單位接到通報,也會視情形協助您聲請家暴保護令。
如果不知道要保護令怎麼聲請,可以直接到警察局、法院或家庭暴力防治中心請求專人協助,也可以先撥打113詢問或求救。
參考資料:家庭暴力類型有哪些?如何求助?家暴通報3步驟保命! – 85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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